最新消息:富阳租赁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调整

2016/1/5 5: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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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获悉,租赁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新调整。

    政策调整后,租赁住房公积金提取对象进一步明确、提取额度进一步规范。租赁住房公积金提取对象为: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富阳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市民。提取额度方面,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职工租住其他住房的,结合富阳租金水平,确定最高提取额度为每户1000元/月,按夫妻双方确定每人500元/月,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额度为每人500元/月。

    “此外,公积金窗口还简化了提取的材料,职工租住其他住房的,原要求的租赁合同和租房发票可以不用再提供,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事。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服务电话63155891,接入96345了解详情。”公积金窗口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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