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印发,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浙江省建设厅昨日表示,正结合《意见》内容与浙江的实际情况,研究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预计4月底前拿出具体方案。
浙江省建设厅昨日表示,正结合《意见》内容与浙江的实际情况,研究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预计4月底前拿出具体方案。浙江省建设厅总规划师顾浩还表示,此次提出的“开放原则”主要针对规模较大、面积在9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占地面积较小、居住人数较少的小区,可能不在“逐步打开”的范围。
“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式小区”应当如何理解?适用于什么范围?顾浩表示:“这次提出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式小区,从专业角度来说,是指用地规模较大的小区,比如大于9万平方米的小区,就要逐步打开通道,把内部道路用于城市交通,把小区绿化公园让社区共享。”
顾浩表示,已建成的小区目前暂不需要拆除围墙。已拿地或在建小区“逐步打开”的操作办法,则要依照4月底浙江出台的落地方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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