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今起开始受理,为期一个月,将于7月27日结束。本次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位于银湖街道彩虹路(高桥区块),共有240套房源可供选择,套型建筑面积均在50平方米左右,房源全部进行了简装修,能满足基本居住需要。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包括三类群体,分别为:具有富阳区常住户籍5年以上且本区无房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本区用人单位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收入低于规定标准且本区无房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在本区用人单位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收入低于规定标准且本区无房的创业人员。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低保、特困、残疾或孤寡老人、军烈属、见义勇为等几类家庭可优先给予保障。
申请受理结束后,区住保办将会同国土富阳分局、房管处、低收核定中心等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财产及其他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家庭基本情况及拟配租方式以登报和上网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符合准入条件的家庭进行公开选房和配租。
根据区物价部门核定,这次配租的银湖街道彩虹路(高桥)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元,并根据申请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相应减免。对“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50%的租金减免;“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对象)租金标准为0.8元,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富阳区城乡低保家庭救助证》《杭州市富阳区特困职工家庭救助证》的家庭为0.4元。
此次公共租赁住房是富阳实施公廉并轨运行管理后的第二次申请受理,目前富阳已将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并建立了统一的申请标准、统一的受理渠道和程序,方便群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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