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召开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实施工作动员会。也就是说,新一年度的医保筹资工作开始啦,参保人员千万不要忘了缴费! 2017年度医保参保缴费标准与2016年相同,为每人每年10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包括5元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费、5元特殊药品大病保险资金和5元商业保险远程会诊费),区级财政补助700元。缴费时间为11月1日至30日(上午8:00—下午5:00,双休日照常)。缴费地点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参保对象和范围本区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本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18周岁以上,未参加本地职工医保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新出生婴儿、新复员军人、毕业回乡学生、婚嫁迁入、归正人员等可自出生、复员、毕业、婚嫁、归正之日(以有效证明为准)起3个月内参加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本区户籍:在本区中小学校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区职工医保且累计缴费年限满3年的中小学生,以及在本区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收养人员:由富阳区民政部门认定的“三无”人员或由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集中管理的人员(统称收养人员)。带以下有效证件首次办理参保手续的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照一张。办理续保手续的人员,应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或身份证、《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下称《证历本》)。符合免缴条件的人员,在办理参(续)保手续时,还应按规定提供相关免缴证件或证明(含原件和复印件)。(免缴范围:“五保户”、“低保户”、“城乡困难户”、“重点优抚对象<不含在乡1—6级伤残军人>”、“低收入农户”的个人缴纳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持证残疾人的个人缴纳资金在区残联的专项经费中列支。) 18周岁以上但仍在本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富阳区户籍学生和符合条件的非富阳区户籍少年儿童,须提供学生证(或学校的学籍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暂)住证明,到居(暂)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所辖行政村(社区)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手续。参保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每年参(续)保期内至经办地点办理参(续)保资格审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