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安徽人小张很烦。他在富阳买了一套二手房,钱付了,房子到手了,却遇上了原户主不肯腾户口的事。小张今年30多岁,在富阳某企业上班10余年了,在富阳娶了老婆生了孩子。眼看孩子到了上小学的年纪,小张一家觉得富阳的教育质量好,孩子在身边也能照顾。于是,小张用多年的积蓄,在富阳为孩子买了房,想把自己和孩子的户口迁过来。不过,小张签合同时,只想着怎么付款和产权转让,疏漏了户口问题。结果,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小张遇到了麻烦事。原户主说什么也不配合,不愿意将户口迁出,电话都不接,小张只好找到公安机关寻求帮助。最终在公安机关帮助下,找到了原房东,办理了户口迁移。小张的事也给了二手房购买者一个经验——在二手房交易签订合同时,就要注明户口迁移条款,要求原户主在产权转移后,在规定时间内迁出户口。如果原户主不愿将户口迁出,新户主找到公安机关后,对方仍不配合,公安机关就要采取相应措施了。如查到原户主在其他地方有房屋的,公安机关将进行强制户口迁移,或采取户口冻结的方式,让不愿配合的原户主无法使用户籍信息,甚至原户主还可能被起诉到法院,吃上官司。因此,在房屋交易后,原户主也应当及时、主动办理户口迁移,免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