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区水利水电局富春江管理处执法人员前往新桐乡直头埠,在临江的12间房屋大门上都张贴上了《关于查找新桐直头埠临江12间房屋当事人的公告》,同时在该乡各显眼位置也张贴了公告。据了解,为顺利完成“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剿灭富阳劣Ⅴ类水,推进“无违建”河道创建,根据省水利厅及市林水局相关文件要求,5月起,区水利水电局执法人员对富阳境内富春江沿岸建筑进行了摸底排查,排查中发现新桐乡直头埠临江位置有12间房屋,其位置属于富春江河道管理范围之内,虽经多方查证,但各房屋当事人仍无从查证。为此,区水利水电局发出公告,希望各房屋当事人能在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水利水电局接受询问调查,如果所属房屋有相关部门审批资料的,也请一并予以提供。相关负责人称,若逾期不接受调查询问或不能提供相关建房手续的,区水利水电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12间房屋按照无主房屋进行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