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民宿产业2021年度发展项目开始申报啦!

2020/10/30 7: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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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区民宿产业发展,提升民宿建设水平,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发展,根据富阳区人民政府《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富政〔2018〕3号)、《杭州市富阳区民宿产业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富委农〔2017〕66号、富财农〔2017〕658号)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富阳区民宿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
(一)民宿一般经营户

(1)利用单幢农房,客房3间以上;
(2)单幢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
(3)房屋具备有效产权证明和安全质量鉴定证明,符合当前城乡建设规划。
(二)农村现代民宿示范户(点)

(1)民宿示范户:利用农房1—2幢,客房数4间以上;
(2)民宿示范点:利用农房、集体用房或村庄规划范围内废旧厂房,总客房数10间以上;全部利用农房改造民宿的,须3幢以上,单幢农房客房数平均5间以下;客房数最高不超过15间;
(3)房屋必须具备有效产权证明和安全质量鉴定证明,符合当前城乡建设规划。利用废旧厂房改造民宿,须经乡镇(街道)及规划和自然资源富阳分局同意;
(4)民宿一般经营户可通过提升改造,申报民宿示范户。
(三)农村现代民宿示范村

全村有依法持证(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的民宿经营户15户以上,床位150张以上。

申报程序
(一)乡镇初审。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杭州市富阳区民宿产业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富委农〔2017〕66号、富财农〔2017〕658号)规定的对象及范围,及时组织开展民宿产业发展项目申报,需网上申报的辅导项目申报单位开展网上申报。乡镇(街道)要对项目申报情况严格把关,按时将初审合格的民宿产业发展项目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部门审核。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街道)上报的申报材料,及时对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意见建议。根据《富阳市涉农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富财农〔2014〕354号)文件要求,择优确定建设项目,并对拟参加竞争性分配的民宿示范点(户)和民宿示范村通过富阳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区财政局下达项目立项计划。

申报材料
申报民宿项目的单位(个人)需向所在乡镇(街道)提交申请,除民宿一般经营户以外要通过“财政支农项目库”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期限内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申报民宿示范户(点)的,需要提供申报表(附件1)、房屋合法性证明、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设计文本、预算清单、项目基地照片。
(2)招商引资来富投资民宿的单位,需要提供申报表(附件2)、房屋合法性证明、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设计文本、预算清单、项目基地照片。
(3)申报民宿一般经营户的,需要提供申报表(附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4)申报民宿示范村的,需要提供申报表(附件4)、经营户名单、设计文本、预算清单等相关资料。

申报时间
农村现代民宿示范点(户)、农村现代民宿示范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民宿一般经营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请各有关乡镇(街道)将辖区民宿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情况汇总后,及时准备申报资料一式二份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提供资料的,不再受理。

其他要求
1.所申报的项目必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建设完工并验收,无法在预定时间完工的不得申报。
2. 各乡镇(街道)及时对民宿一般经营户进行初验,并于11月1日前把验收结果和申报表统一上报给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
3.同一创建项目只能享受一次补助(包括各级资金),已纳入2020年竞争性分配创建单位,且当年未完成创建验收的,不进行重复申报,相应纳入今年创建任务。
4.申报项目单位、建设地址与建设规模应与项目竣工验收当日保持一致性,一经申报,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
5.其他不明事宜请与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杨洪富联系,电话:63121832,地址:区农业农村局803办公室。

编辑者:fyf80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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