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建缴公积金,员工可通过多种方式投诉。

2012/9/14 6: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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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缴存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事实上,由于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手有限,还没有像社保那样有规模地开展主动执法,不少企业老板为了节省开支,就装做不知道。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门成立了执法科,并在今年5月至7月,对在杭的部分省直属企业进行重点排查。排查后发现,确有少部分单位还没有建缴公积金,或是未全员建缴公积金。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催缴后,部分单位已经开始建缴住房公积金。为了让企业更方便了解建缴相关手续,省直公积金中心的10家承办银行,如工行之江支行、建行西湖支行、中行高新支行等银行营业网点,积极配合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对企业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提供帮助。


  但至今为止,仍然有一些企业老板对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其中包括杭州某大型餐饮企业。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这些一直不肯建缴公积金的企业,损害的是所有员工的利益,因此,省直公积金中心要求这些企业最迟到今年10月底必须建缴,如果仍然未建缴的,将依法对这些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并通过公积金网站和相关媒体对企业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如果所在公司没有建缴公积金,员工可通过多种方式投诉。更多信息尽在富阳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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