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规出售小产权房的商业行为,国家相关部门将如何处置?

2012/10/25 5: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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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国土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表示,对于各地发现的小产权房问题,将采取“一案一处理”的方式;对于全国小产权房的处理,要等到小产权房处理政策出台后一并处理。



可以说,小产权房的开发是完全处于监管之外的。目前我国农村土地的开发建设没有完善的法律规定,小产权房的建设根本谈不上立项、规划。所以市场出现了一方面警示乡镇小产权房产有风险,一方面产销两旺的怪象,而且依然有很多正规的开发商和房屋中介参与交易,且少有干预。



政府可能会出台的政策,主导思路一是对违法建设立即叫停,责令开发商停止对外销售,并采取停电、停水措施;二是对尚未销售的和以后新建、续建的房屋予以拆除,对以前销售的已建成房屋,待全国小产权房处理政策出台后一并处理;三是对已划分地块对外出租土地待建的,责令退还土地;四是分清责任,依法依规追究开发商、乡镇干部等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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