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购房补贴”,指的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规定,自1998年停止实物分房后,对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
在住房保障支出方面,各中央部门除购房补贴外,还有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由于部分公务员在购房方面可获优惠,又可享受购房补贴,因此被指享有“双重福利”。
2012年,多个中央部门的购房补贴开支超预算。中科院购房补贴财政拨款支出41544.75万元,比2012年年初预算数增加3044.75万元,增长7.91%。中国气象局购房补贴14784.79万元,超年初预算近300万元。国家发改委年初预算为207万元,但支出决算近250万元,增长约20%。此外,文化部、人社部等部门的购房补贴支出也超出年初预算。
对于购房补贴超预算的原因,多数部门解释,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部分购房补贴支出未申请年初预算,而是使用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的资金解决。
电监会购房补贴支出超出预算近65%。电监会称,购房补贴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人员,以及部分职工因职务晋升相应增加支出。
部分中央部门在财政拨款之外,另拿出资金用于发放购房补贴。2012年,教育部及75所直属高校和35个直属单位向职工发放购房补贴162680.03万元。记者注意到,这巨额开支不是来自财政拨款,而是来自教育部的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原卫生部财政拨款支出14亿元用于购房补贴,其购房补贴年初预算为1450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89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4%。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另外,国税系统支出近10亿元,中科院支出超过4亿元,交通部、工信部、农业部等用于购房补贴的财政拨款均超过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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