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用司法重整手段拯救破产企业

2013/8/1 5: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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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汉卓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汉集团公司)创立于1999年,前身为富阳国信贸易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章纪汉。该公司业务领域涵盖金融投资、典当、拍卖、房地产、医药等多个领域,旗下的振和大药房作为富阳市老牌药店连锁品牌,在本地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是医药零售行业的佼佼者。但近年来,由于过度依赖外部融资且成本高昂,高度杠杆化投资和多年的高息借贷致使该公司失血过多,债务负担极其沉重,陷入了严重的资不抵债困境。去年下半年,因部分金融机构未能继续给予转贷,中汉集团公司资金链断裂,引发各债权人纷纷起诉,债务危机全面爆发。


    今年5月13日,市法院根据债权人杭州神龙纸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中汉集团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中汉集团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


    鉴于中汉集团公司与其下属13家企业之间在资产、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存在高度混同的情形,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经债权人和管理人申请,市法院裁定该公司与浙江省富阳市医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浙江省富阳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富阳市振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浙江轩皇药业有限公司、杭州前进药业有限公司、富阳市国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广润拍卖有限公司、浙江中汉卓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富阳市云母粉厂、富阳市食品厂、杭州阔源贸易有限公司、浙江中汉铭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富阳百事威投资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合并重整。


    富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汉集团公司的债务问题,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多方筹措,采取各种措施,努力维持企业正常运转,维护员工队伍的稳定。鉴于该集团公司部分下属公司仍具备重整的可能和拯救的价值,同时也为了债权人、债务人、企业员工、关联企业等各方主体能够实现共赢,市法院受理债权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由政府部门和专业律师团队组成清算工作组,担任该重整案件的破产管理人,参与中汉集团公司破产重整的各项工作。


    截至7月20日,管理人累计接待债权人近300家,申报债权超过16亿元,债权人主要包括银行、担保单位、民间借贷者和众多供应商。


    进入重整程序后,中汉集团公司下属4家公司仍在继续经营,包括浙江省富阳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富阳市振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杭州前进药业有限公司和浙江广润拍卖有限公司。


    据悉,中汉集团公司及其名下绝大多数资产(以土地房产为主)均已抵押给各大债权银行,在抵押债权人优先清偿后,留给普通债权人的可分配金额已非常少。因此,将该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成为了法院和管理人在处理该案时的首要目标和核心要务。现管理人已积极开展投资者招募工作,并已在媒体上刊登14家重整企业的投资者招募公告,力求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


    据了解,司法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规定的一项制度,旨在通过司法权力的引导和干预,对符合破产条件但又有复苏希望的企业进行积极拯救,促使债务人与利害关系人协商合作,从而有效地避免企业破产清算。中汉集团公司虽然背负着沉重的债务负担,但其下属企业诸如医药公司、前进药业、振和大药房等公司仍然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只是被集团公司债务所累以致资不抵债。因此,如果直接对上述企业进行破产清算,不仅有损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而且可能由于牵连甚广影响社会稳定。本案中,富阳市政府、富阳市人民法院以及管理人积极运用司法重整制度,以“留住企业、安定员工、尽可能保障债权”为目标,以法院为主导,各部门积极配合,努力推进重整方案,积极接洽、引进投资者,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广大债权人权益。


 

编辑者:fyf80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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