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应怎样保护自己在家庭财产中的合法权利?

2013/11/1 5: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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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夫妻财产加名增加自己作为共有人,使共有房屋的事实权利人与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一致,避免另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



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人。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实际为夫妻共有的房屋而仅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婚后财产,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去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若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前房产),并已办理房产证的,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向产籍中心申请转移登记,添加配偶一方为房屋共有人,目前这种方式免征契税。



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慎重考虑要填写的产权人姓名,共有房产的当事人在申请房屋登记时,就应要求作为共有人一并登记,自然也无需加名了。



夫妻以外的其他人,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其他亲友要增加为房屋的共有人,怎么办?



一般只能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办理,这两种方式均须缴纳相关税收,双方持申请资料到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



 

编辑者:fyf80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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