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去年的12%恢复至14%
今年1月起,富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去年的12%恢复至14%。同时,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35%执行。
2009年以来,为切实帮扶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我市出台了一系列的惠企政策,减轻了市统筹区内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压力。其中,从2009年至2013年,适当降低了我市统筹区内参保企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14%降至12%。
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全省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的通知》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全市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的通知》精神,报经富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4年1月起(所属期),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14%;同时,为不增加企业负担,经富阳市社会保险委员会批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35%执行,其他险种仍按原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