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份,孙女士在市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付了定金2万元。因该房的房产证没有办好,房主与孙女士商量等办好房产证后办理过户手续,再支付省下的房款。没想到,直到去年7月份,房主依然表示没有办好房产证,主动要求解除合同,而当时的房价已经上涨了很多,周边同类型的二手房均价涨了至少有1000元/平方米。
为了这套房子,孙女士等了2个月,对于房主的突然变卦接受不了。“房主不能觉得卖得亏,就要解约哎。”孙女士表示,不能因为房价涨了就不认账,房主是4月份卖房就要按当时的价格来卖。
双方到现在还一直僵持着,孙女士说,她已经另外购房了,希望那个房主一定要承担她的损失,但对方至今还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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