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申报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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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动态
加入时间:2016/5/23 11:09:48 |
2015年12月8日,富阳出台《富阳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在2015年12月8日0时起至2016年12月7日24时期间,在富阳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得到购房款1%的补助。
【购房补贴】必须2018年12月7日前申请,逾期申请不再受理: 根据《申报规程》,购房补贴申报对象为《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有关人员,即在2015年12月8日0时起至2016年12月7日24时期间,不论你是富阳本地或是其他地区的购房者,只要在富阳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都能享受购房款1%的补助。“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这一年内,购房者必须在富阳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并进行网签,办理好房屋产权证后在2018年12月7日前申请补贴,逾期申请不再受理。”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提醒。
购房补贴申报流程: 第一步:申请 申请人向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房管处窗口提出申请,填写好《富阳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惠补贴 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配偶身份证明;网签合同( 第1、2、3页及签字页)、购房发票、房屋所有权证)。上述材料必须提供复印件并校验原件。 第二步:受理 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房管处窗口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并校验原件。 第三步:初审 区住建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第四步:公示 经初审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在区政府、区住建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后有投诉 举报的,区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者,取消其申报资格并 以书面形式告知。 第五步:核拨 对公示无异议或对投诉举报经查实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由区住建局会同区财政局行文,并将购房 补贴款直接划拨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人才安居购房补贴】与富阳原有其他人才补助政策,可就高但不可重复享受. 《实施细则》共有6条,涉及保障性住房、个人购房、人才安居购房等多方面内容。《申报规程》中,关于人才安居购房补贴优惠申报流程,也有了明确的说法。 和购房补贴不同,要享受人才安居购房补贴必须自己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只要你是与富阳区企业(不包括银行、邮政、电信等垂直部门)、教育卫生事业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引进人才,在富阳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就可申请一次性购房补助。 “这一政策与富阳原有人才公寓安置、人才安家补助、人才购买住房补贴等政策可就高但不可重复享受。如夫妻双方均可按人才安居享受补贴的,按就高一方享受。涉及职称(外地职称需人社部门确认)和技术等级的以聘用为准,人才层次以申请人在购房时对应《实施细则》中所属层次为准。”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 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申请人数量较多,一般来说,从申请到拿到购房补贴,需要30天左右。
人才安居购房补贴申报流程 第一步:申请 向单位提出申请后,申请人员需填写好《富阳区人才安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惠补贴申请表》,并 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富阳区人才居住证(或出具人事代 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配偶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或入选杭州市级以上各类人才工 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等材料(以申请人在购房时对应《实施细则》中所属层次为准);与本区用 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证明(从区住建局收到申请之日起计算),单位工资发放清单和缴纳 养老保险清单(3个月以上);网签合同(第1、2、3页及签字页)、购房发票、房屋所有权证。上 述材料必须提供复印件并校验原件。 第二步:核对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在《申请表》上出具核实意 见。 第三步:受理 由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房管处窗口受理《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并校验原件。 第四步:联合审查 为了确保申请人条件满足各项要求,区住建局将在窗口受理后,会同区人社局对申请资料进行联合 审查。对申请人的人才资格、及申请人家庭是否已享受人才住房保障等情况进行核实。 第五步:公示 经联合审查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区政府、区住建局网站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 为3天。公示后有投诉举报的,区住建局、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规定条 件的申请者,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以书面形式告知。 第六步:核拨 对公示无异议或对投诉举报经查实符合人才购房补贴条件的,由区住建局会同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行文,并将人才购房补贴划拨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支付给申请人。
人才分类和补贴标准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入选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 二层次培养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带头人等国家级专家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办法执行或一次性补助80万元 2.省“千人计划”入选人员,省特级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及外地同类 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博士生导师,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等,补助购房款的2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杭州市“13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及外地同 类人员,享受地市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地市级学术带头 人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补助购房款的15%,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杭州市“13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补助购房款的10%,最高不超过15万元。 5.全日制硕士学位人员,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或具有技师执业资格人员,补助购房款的3%,最高 不超过5万元。 6.全日制本科学历,补助购房款的1.5%,最高不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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